Wednesday, September 13, 2017

好些精油已禁止出口,要好好珍惜精油

好些精油已禁止出口,真係滴滴如金,要好好珍惜精油。


轉載:德芳李怡老師


穗甘松(Nardostachys jatamansi & Nardostachys grandiflora)忍冬科甘松屬的植物,喜愛生長在海拔很高的高山灌叢和草地斜坡上,是一種具有高經濟價值的藥草植物。


由於穗甘松目前尚未由人工引種栽培,市面上可見的皆為野生所得。尼泊爾的高山偏遠地區如:Jumla、Humla、Mugu、Dolpa是它的主要產地,該地區也是尼泊爾經濟貧困、文化教育落後的區域。當地居民為生存所需,大量採摘穗甘松。


隨著國際上對穗甘松需求量以及價格的不斷攀升,供應量最大的國家-尼泊爾在1997~1998年交易量為350~400t,2005年交易量估計也處於100~500t,佔世界總交易量82%左右。由於對其生長地缺乏完善保護及有續管理,1997年「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」將穗甘松列入瀕危物種!!!


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(英語: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,縮寫:CITES)是一個在1963年時由「國際自然與天然資源保育聯盟」(現名「國際自然保護聯盟」,縮寫IUCN)的各會員國政府所起草簽署,在1975年時正式執行的一份國際協約。這份協約的目的主要是透過對野生動植物出口與進口限制,確保野生動物與植物的國際交易行為不會危害到物種本身的延續。由於這份公約是在美國的華盛頓市簽署的,因此又常被簡單稱呼為華盛頓公約(英文:Washington Convention)。


華盛頓公約的主張並非完全禁止野生動植物的國際貿易,而是以分級管制、依需要核發許可的理念來處理相關的事務。目前被收錄在公約中的物種包含了大約5,000種的動物與28,000種的植物,並且被分列入三個不同的附錄:



附錄一(Appendix I)囊括了受到滅絕威脅的物種,這些物種通常是禁止在國際間交易,除非有特別的必要性。


附錄二(Appendix II)囊括了沒有立即的滅絕危機,但需要管制交易情況以避免影響到其存續的物種。如果這類物種的族群數量降低到一定程度,則會被改置入附錄一進行全面的貿易限制保護。


附錄三(Appendix III)包含了所有至少在某個國家或地區被列為保育生物的物種,換言之就是區域性貿易管制的物種。將這些物種列入公約中,才能有效要求其他會員團體進行協助管制其貿易。


由於瀕臨絕種的生物是被列在一本紅色書皮的名單中,因此往往也被稱為「紅皮書動物」或「紅皮書植物」(Red Data Animals / Plants)。


1997年「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」將穗甘松列入“瀕危物種公約”附錄二(Appendix II)。最初該名單註釋為“整個切片的根部或部分根,但不包括其加工衍生製品如:粉末、丸劑、提取物、滋補品、茶和糖果(Larsen&Olsen)。
2007年,註釋改為“所有部分和衍生物,除了:a)種子和花粉;和 b)零售的成品產品(CITES,2007)。


可嘆的是1997年-2017年,這二十年期間尼泊爾並沒有直接的法律程序來執行CITES!!直到今年5月,尼泊爾政府(GoN)終於宣布國內CITES立法能立即生效(2072年),該法案立即生效(第2072頁)。


備註:
在中國,甘松雖被列為二級保護藏藥,但價格十分低廉,少量(約10%)作為藥用的價格僅每千克10元左右,而大部分用作燃香香精原料和調料的則低至每千克5元。如遇價格升高,藥農便不分時節採挖青葉甘松,全株銷售並摻雜泥沙。不僅質量難保,還極大地破壞了珍烯資源。截止到2007年中國尚無保護措施,任藥農肆意掠奪採挖,僅2004年的產量估計就有200萬千克。
資料來源:
1、http://baike.baidu.com/item/甘松属
2、華盛頓公約附錄一二三清單:file:///Users/liyi/Downloads/%E8%8F%AF%E7%9B%9B%E9%A0%93%E5%85%AC%E7%B4%84%E9%99%84%E9%8C%84%E4%B8%80%E4%BA%8C%E4%B8%89%E6%B8%85%E5%96%AE(old+version).pdf
3、http://www.conabio.gob.mx/…/WG2-CS3%20Nardostac…/WG2-CS3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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